古代要赐死一个人,用什么方法最体面?赐死制度作为延续几千年所谓“古制”,具有礼遇大臣的特征。实行赐死对大臣的优礼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:第一,赐死减轻人死时的痛苦。中国古代刑罚以残酷著称。先秦至清,酷刑迭出,死刑的刑法就有数十种之多。行刑十分残酷,充满肆虐的特点。相比之下,赐死的情况就好多了。历代赐死宗室大臣都允许其自行了结。具体手段有赐剑,如《史记·白起列传》:“秦王乃使使者赐之
古代要赐死一个人,用什么方法最体面?
赐死制度作为延续几千年所谓“古制”,具有礼遇大臣的特征。实行赐死对大臣的优礼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:
第一,赐死减轻人死时的痛苦。中国古代刑罚以残酷著称。先秦至清,酷刑迭出,死刑的刑法就有数十种之多。行刑十分残酷,充满肆虐的特点。相比之下,赐死的情况就好多了。历代赐死宗室大臣都允许其自行了结。具体手段有赐剑,如《史记·白起列传》:“秦王乃使使者赐之剑,自裁”;赐毒酒,如《晋书》卷21《惠贾皇后传》“伦乃矫诏遣尚书刘弘等持节赍金屑酒赐后死”;赐帛,如康熙帝将处死总督噶礼时,“其母恨礼甚,又谐刑部,请照陶和气例,凌迟后焚尸扬灰。有旨赐帛。而噶礼又贿嘱帛系未绝时,即行棺殓”对妇人多赐绫缎,历代沿用。这类赐死方式可以使人受罚死时少受酷刑的折磨,死后能够保留全尸,这对一向深受身体发肤受之父母观念熏陶的死者来说,在肉体和精神上都是一种安慰。
第二,赐死者的人格尊严在某种程度上得以留存。中国古代无论何种死刑,在执行过程中都具有对犯人肉体和精神双重残害的特点。例如弃世,此刑刑人后暴尸于市井,就含有社会对罪犯的肉体和精神全面唾弃的意义。而对贵族大臣赐死,就不在公开的刑场执行,照顾其颜面,免除了对死者的精神蹂躏,确实含有礼遇之意,同时,大臣无论由何种罪名获死,都是皇帝以九五之尊,恩赐于身,便不受或少受刁酷狱吏的逼审,不再遭受所受的侮辱,大臣的体面不至于荡然无存。《礼记·檀弓上》:“申生受赐而死。”战国时春申君一度身在秦国,因犯过主动向秦昭王表示“歇当死,愿赐死”。可见,这些大臣确实是把赐死看做君主对自己的礼遇。
一般有点身份又不想太多人知道的都用这三种办法:一是毒酒,二是白绫,三是匕首
如果让你选择,你认为哪种最好?比如,喝毒酒死后会变得很难看,上吊当时就死得很难看了,匕首的话也会伤着自己。个人感觉吞金,吞水银这种方法不错,起码死后不会太难看。
==我还是比较看好喝毒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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